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非招拍挂)
一、事项名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协议出让)
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二、适用范围
德阳市市域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并联并行审查,取得《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并实施供地的或需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工程建设项目(含自有用地)。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
四、受理窗口
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电话: 2501461
窗口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五、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6.《划拨用地目录》
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9.《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
10.《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1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16.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17.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19]5号)。
六、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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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电子件 |
纸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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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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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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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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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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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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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论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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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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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论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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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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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红线坐标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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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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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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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企业营业执照(或筹建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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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自有土地建筑项目)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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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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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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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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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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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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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
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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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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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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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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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文件及补偿安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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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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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移交协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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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及地籍测绘成果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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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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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核 |
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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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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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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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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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文件及补偿安置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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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移交协议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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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及地籍测绘成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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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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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申请核准项目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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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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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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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文件(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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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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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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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示意图

八、承诺时间
15个工作日(不含出具用地红线图时间)
九、进度查询
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十、代理服务(免费)
无
十一、投诉监督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监督:2501461
十二、收费与标准
不收费
十三、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无
十四、结果文书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2、《项目备案表》;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五、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1、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取件。
2、免费快递
十六、其他
1、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外商投资项目许可,请建设单位主动与市发改委联系办理。
2.涉及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建设单位应与市水利局联系,在施工前办理完成。
3.请建设单位主动与德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办理环评等与环保相关的资料。
4.请建设单位主动与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开挖城市道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定等事项,以上事项需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