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岁末年初,根据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市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导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督导时间:即日起到2022年1月底。
督导方式:采用企业自查自纠、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督导组抽查的方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直奔一线,深入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和现场点位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
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督管理方面
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设计、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消防设计审查或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施工,是否存在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情况。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二、房建市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面
注重危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和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设施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各种材料指标是否达标、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临时民工宿舍的防寒保暖措施是否到位,取暖等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措施是否到位。施工现场是否持续加强“四口五临边”防护、易燃易爆品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督查各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扬尘污染和臭氧污染防治管控等方面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物业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和障碍物清理“回头看"工作。
四、房屋建筑安全整治方面
是否结合《全省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我市既有房屋和农房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是否将建筑年代较长、安全条件先天不足、隐患整改难以落地的问题优先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着力解决安全隐患。
五、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生产防控治理方面
各地城镇燃气是否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注重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场站的全面排查,检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备充足,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内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开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加强无证(失效)经营整治,依法依规查处、打击燃气经营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燃气经营企业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六、城市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工作方案》情况和我市城镇供水企业运行情况,包括供水系统安全生产体系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各种事故隐患排查及应急预案演练;供水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供水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和人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水处理设施、材料、净水药剂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水质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和人员配置,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分析、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操作规程,管网建设、运营、服务等情况。
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是否认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和运输全过程进行安全动态监管。企业是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