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详见附表)。本通告中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告。
证书领取请带上以下资料,到政务中心3楼建设工程服务区132号窗口办理: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后加盖公司鲜章;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须加盖该公司鲜章);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该公司鲜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该公司鲜章);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新办企业除外);
6、带公司鲜章,领证同时签订申报事项信用承诺书。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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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2022年第十七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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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事项 |
审批决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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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润致置业有限公司 |
重新核定 |
同意。 |
公示阶段提交申诉材料,经审查同意该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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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山水馨城置业有限公司 |
新办核定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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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德阳锦虹建筑房产有限公司 |
重新核定 |
同意。 |
2022年3月已审批通过,本次为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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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德阳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新核定 |
不同意。 |
1、告知承诺书没有公章;2、专业人员信息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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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汉市创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新核定 |
不同意。 |
1、专业管理人员无资料;2、企业负责人资料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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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德阳市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新核定 |
不同意。 |
专业管理人员信息错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