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办法和组织实施;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用水的需要情况,编制计划用水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城市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工作;
3、负责城市节约用水技术及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城市节水设施工程的组织验收,计划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
4、负责城市计划用水工作;
5、负责对市规划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办公地址:市住建局11楼1107、1109室
负责人:肖荣
电话:0838-2555527 0838-2555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