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3)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4)主管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
(5)组织实施并监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6)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7)拟订全市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镇园林、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8)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9)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贯彻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规划和拟订全市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并依法查处。
(11)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
(13)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自然和谐,抓好城市建设转型升级。一是按照市委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和城市“四修”工作思路,优化全年建设项目,叫停6项城区在建工程,为财政节约资金14.83亿元。
2、突出美丽幸福,抓好乡村环境持续改善。一是成功争取省级规划建设专项资金3000万元,完成试点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29亿元,带动全市小城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亿元
3、突出质量效益,抓好“两业”高质量发展。一是2018年完成建筑业产值413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383.4万平米,同比增长45%。
4、突出以人为本,抓好民生保障有力供给。一是邀请市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50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城市建设“三个问计于民”活动。
5、突出绿色发展,抓好建设领域环保攻坚。一是中心城区4条黑臭水体整治18个标段同步推进,完成清淤17000米,完成整治任务总量80%以上。
6、突出政治标准,抓好严管厚爱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包括1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住建局机关为行政单位,市散办、市公用局为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市房管局、市园处、造价站、散办、质安站、征收办、节排水办、市招标办为全额事业单位。
我部门本年在职人员共488人,比上年增少32人,主要为在职人员辞职以及退休、调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总计31804.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8.43万元,下降1.39%。主要按财政要求压缩公用、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1,80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51.04万元,占61.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80.22万元,占28.8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973.51万元,占9.3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0,14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3.51万元,占32.88%;项目支出20,228.93万元,占67.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1804.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8.43万元,下降1.39%。主要按财政要求压缩公用、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8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0.06万元,增长2.1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3.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类)支出15,730.97万元,占79.96%;节能环保支出(类)8.39万元,占0.0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76万元,占0.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6.04万元,占6.08%;医疗卫生支出248.37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2,487.37万元,占12.64%。(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为19,673.90,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城乡社区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25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城乡社区212(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城乡社区212(类)01(款)05(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支出决算为20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城乡社区212(类)01(款)06(项)工程建设管理: 支出决算为6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城乡社区212(类)01(款)07(项)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城乡社区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1276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城乡社区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10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3(款)99(项)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城乡社区212(类)06(款)01(项)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支出决算为12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城乡社区212(类)99(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支出决算为44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99(款)99(项)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支出决算为44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决算为65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 支出决算为26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9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99(款)01(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5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221(类)01(款)06(项)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决算为3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221(类)01(款)99(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决算为125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221(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9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2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7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54万元,完成预算7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41万元,占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95万元,完成预算7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1.93万元,下降13.5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机要通信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其他用车2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95万元。主要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完成预算7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01万元,增加56.11%。主要公务接待任务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创文明城市公务接待、日常公务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18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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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决公开1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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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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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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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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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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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合计 |
0.00 |
9,180.22 |
7,235.22 |
0.00 |
7,235.22 |
1,945.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9,180.22 |
7,235.22 |
0.00 |
7,235.22 |
1,945.00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1,945.00 |
0.00 |
0.00 |
0.00 |
1,945.00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0.00 |
1,945.00 |
0.00 |
0.00 |
0.00 |
1,945.00 |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3,278.00 |
3,278.00 |
0.00 |
3,278.00 |
0.00 |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0.00 |
3,278.00 |
3,278.00 |
0.00 |
3,278.00 |
0.00 |
||
|
21214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3,957.22 |
3,957.22 |
0.00 |
3,957.22 |
0.00 |
||
|
2121401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
0.00 |
3,854.00 |
3,854.00 |
0.00 |
3,854.00 |
0.00 |
||
|
21214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0.00 |
103.22 |
103.22 |
0.00 |
103.2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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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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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应注明本表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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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制订了全年工作计划,编制了绩效目标。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94分,①部门目标任务的相关性。我单位在预算编制初专题讨论预算绩效工作,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会议机制,明确协调会议由局长召集,成员由全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根据下属单位及处室的职能职责及长期规划下达预算指标。②部门目标任务的明确性。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协调会议下设若干项目小组,组长由预算绩效目标实施主体单位、处室负责人担任,全面反映了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③部门目标任务的合理性。我单位建立健全了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改变了财务室几个人“单打独斗”局面,现在机关所有人都知晓“用钱必问效,无效要追责”,使财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④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及时组织机关各处室对预算指标进行了反复论证,力争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充分,以服务于参政议政为主,以社会效益为辅,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⑤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财务室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强资金绩效监控。经费组参与接待活动组织谋划,审核活动预算方案,要求接待处室提供总结报告,依据活动预算和总结报告,核销账目。针对重大涉外活动、重点工作,财务室都要求相关处室提供绩效运行信息,加强资金绩效监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100万元以上项目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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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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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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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型城镇化调研、学习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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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市住建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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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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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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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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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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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组织市新型城镇化成员单位前往西安市考察学习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经验方法;装订2018年全市新型城镇化考核资料;迎接省推进办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考核;组织开展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督查考核;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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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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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组织市新型城镇化成员单位前往西安市考察学习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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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订2018年全市新型城镇化考核资料 |
1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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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开展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督查、考核 |
3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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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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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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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组织市新型城镇化成员单位前往西安市考察学习 |
5人,23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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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订2018年全市新型城镇化考核资料 |
5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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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省推进办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督查、考核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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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开展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督查、考核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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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 |
2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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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加快全市新型城镇工作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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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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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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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征收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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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公用事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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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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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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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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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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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征单位完成2019年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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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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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代征单位完成2019年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
按征收污水处理费3%-5%支付代征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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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时间进度 |
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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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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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支付自来水公司代征手续费 |
11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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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自备水源单位代征手续费 |
1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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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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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有利于污水处理企业正常运行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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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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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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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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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房公司农转非人员社保、医保政府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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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局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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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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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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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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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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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完成办理中房公司农转非人员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2017年个人缴费返还政府补贴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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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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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征地农转非人数(医保) |
1148名农转非人员2019年度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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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转非人数(养老保险) |
农转非人员2017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40%(人数以社区报送票据来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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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6月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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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医保局缴费标准 |
385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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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7896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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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特殊人员 |
享受医保二档政府缴费、养老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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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稳定性 |
大群体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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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征地农转非人员政策 |
特殊人群之一(征地农转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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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区、群众满意度 |
100%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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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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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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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蚁防治工程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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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白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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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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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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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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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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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2019年度新建房屋120平方米白蚁预防;2、完成既有房屋白蚁灭治400户;3、安装地下监控装置30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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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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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2019年度新建房屋白蚁预防 |
12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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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既有房屋白蚁灭治 |
4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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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装地下监控装置 |
30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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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四川省白蚁防治技术规程施工,完全合格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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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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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2019年度新建房屋白蚁预防 |
0.5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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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既有房屋白蚁灭治 |
25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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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装地下监控装置(人工费) |
2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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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房屋的住有安全,保障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 |
白蚁是一种传播性有害昆虫,危害很大,预防为主,灭治为铺,有效降低白蚁危害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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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保质期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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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白蚁管理部门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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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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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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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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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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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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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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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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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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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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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物业:住保局办公楼项目,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绿化面积2777平方米,有自行车位和汽车车位,有安防监控一套和监控室1个,档案室消防报警系统一套,1个出入大门;直管公房科办公楼和仓库项目,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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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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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完成住保局办公楼项目物业管理 |
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绿化面积277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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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直管公房科办公楼和仓库项目物业管理 |
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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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德阳市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一级标准提供服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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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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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住保局办公楼项目物业管理 |
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绿化面积277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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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直管公房科办公楼和仓库项目物业管理 |
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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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办公楼室内外保洁及绿化及安全保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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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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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45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万元,增长11.81%。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60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598.29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污水处理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公务用车5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机要通信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其他用车2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住建局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德阳市住建局开展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德阳市住建局退休人员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德阳市住建局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下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住建局机关为行政单位,市散办、市公用局为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市房管局、市园处、造价站、散办、质安站、征收办、节排水办、市招标办为全额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3、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4、主管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
5、组织实施并监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6、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7、拟订全市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镇园林、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8、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9、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贯彻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规划和拟订全市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并依法查处。
11、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部门本年在职人员共488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事业人员443人。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少32人,主要为在职人员辞职以及退休、调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部门2018年全年收入为3180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31.26万元,其他收入2973.5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8年全年支出为30142.44万元,其中基本支9899.5万元,项目支出20242.9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合理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在市财政部门预算通知下达后,及时报出方案,为确保城市维护收支计划科学、合理,在编制过程中,市财政分管科室全程参与指导,注重“基础资料准备”、“科学计划编制”、“审批”三关。
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部门对每个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的填报;专项预算均进行了提前细化。
根据市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统一要求,我部门及时对全年的预算指标、批复用款额度、实际支出数、指标结余、额度结余等内容进行了逐项清核,完成财政资金支出对账工作;以2018年会计资料为基础,认真清理往来账务,分析填报部门决算报表,并编写完成部门决算分析和编报说明。
(二)执行管理情况。
预算执行基本落实到位。根据财政局先申报后使用的原则,对所下达的预算指标按时申报经费开支计划,在严格开支审批把关的同时,加强支出执行进度。1-12月支出数占预算的93.8%。较好的完成了执行进度要求。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4121.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4121.3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实际执行数为762249.6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107.68元,公务接待费为28142元),未超预算执行。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8年,我部门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各项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强化预算管理,从严从紧控制节减经费支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凡涉重大经费支出,必须做到事前申请,党委讨论决定,事中监管,事后逐级审核,同时,规范现金报销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既确保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又推动了节约型机关的建设。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本年预算支出达到了预定的目标,维持了机关及下属单位本年的日常各种开支,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财政部门要求,针对城市建设任务重、项目多和资金量大以及项目建设周期长等情况,我们将有限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与建设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了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存在问题。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主要原因是基建款项占部门预算的比重较大,而基建款项的拨付必须依据合同,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拨付。另外,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量变更、结算评审等环节(因素),都会导致预算执行偏慢。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对预算执行不力、进度慢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执行。
2、针对部分项目款项按进度拨付的方式,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保预算资金的使用进度。
市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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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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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15分) |
预算配置 (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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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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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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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4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3 |
|
|
支付进度 |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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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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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1、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2、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3、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1、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4、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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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1、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2、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5、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3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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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
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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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1、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2、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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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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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40分) |
资产管理 (10分)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配置合理; 3、资产处置规范; 4、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5、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
产出(25分) |
职责履行 (25分)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1、加强非公经济人士思想引导,组织2次以上民营企业家培训活动2分; 2、服务民营经济,上报反映民营企业需求的社情民意或政府专报等6篇以上3分; 3、加强参政议政,完成政协大会发言1篇、提案5篇2分; 4、组织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和“万企业出国门”活动2分。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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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工作 |
1、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思想经验2分; 2、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参政议政2分; 3、为民营企业开展经济、维权、协调、法律服务2分; 4:组建行业商会,规范行业商会管理2分2分。 |
8 |
8 |
|
||
|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配合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到德阳市开展军民融合调研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工作2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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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配合省工商联开展四川省100强企业评选工作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3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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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 |
开展民营企业综合治理宣传和禁毒工作 |
3 |
3 |
|
||
|
脱贫攻坚 |
扶贫不低于5户,每低于一户扣0.5分, 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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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20分) |
履职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行使行政职能,无明显经济效益。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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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1、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8分 2、做好市委、市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当好市委、市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7分。 |
15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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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行使行政职能,无明显生态效益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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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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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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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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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