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GKszjj-2020-00044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城建科
关  键  词:工作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0-06-05 来源:城建科 浏览次数: 打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9年版)、《2020年德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部分任务分工》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建设三个城市”的总目标和总要求,以创城工作为统揽,对标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理念,实施七大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人文魅力、发展活力,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顺利进行,成立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建科),负责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创城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我局为主要责任单位的工作内容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地方历史文化相承接、与本地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在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突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倡导使用公筷、展览道德模范事迹、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其中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牵头责任单位:质安站

主要职责:牵头做好创城期间市区建筑工地(包括旌阳区和经开区管辖工地)基本情况统计,负责按创城资料报送要求提供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的图片资料(包括工地名称、地址等信息的实景照片),及时上报建筑工地文明工地建设情况总结,牵头做好对旌阳区、经开区、罗江区建筑工地的创城督导工作。做好建筑围挡突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倡导使用公筷”的公益广告宣传的资料收集(包括文字总结和图片)。

2.做好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履职尽责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资料收集(包括文字总结和图片资料)。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科设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本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说明本市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

4.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完善。

牵头责任单位:重点办

主要职责:重点办提供说明我市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以及老城区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情况报告。

5.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牵头责任单位:供水中心

主要职责:提供我市不断改善供水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6.建成区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

主要职责:牵头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给出有关这两个指标落实情况的意见和评价。

7.市辖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市园处

主要职责:市园处加快完成市中心城区4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城建科牵头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给出有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意见和评价。

8.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供水中心

主要职责:供水中心做好出厂水质监测、检测工作,保证出厂水质安全合格,并配合城建科联系省级主管部门对我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水质给出意见和评价。

9. 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旧村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村镇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我市旧村改造的具体举措和投入资金的情况报告。

10.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牵头责任单位:重点办、市园处

主要职责:各自对标做好未移交道路等项目的日常维护,加强、加快与城管执法局工作对接,尽快完成项目移交。

11.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建有志愿者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住房中心、供水中心、审批科、档案馆

主要职责:窗口单位对标做好迎接创城点位实地测评相关工作,并提供窗口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图片资料。

12.社区(小区)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牵头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主要职责:配合社区、督促物管企业对标做好小区迎接创城点位实地测评相关工作。

(二)我局为配合责任单位的工作内容

1.开展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印制发放文明市民手册等宣传资料,普及文明礼貌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制定我局《2020年创城工作宣传方案》,提供说明我局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印制和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的情况总结和图片资料,并提供我局发放宣传资料的封面照片和内容照片。

2.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提供反映我局开展传承家风家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的说明情况、图片资料。

3.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提供我局广泛发动群众推荐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帮扶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宣传的情况。(包括相关文件、图片资料等)

4.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统计我局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提供我局开展文明引导、帮扶等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的总结材料包括现场照片;提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的图片资料;以及我局获得国家、有关部委荣誉称号的佐证材料。

5.网络文明建设,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提供我局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广泛参与网络公益活动的网络截图。

6.制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

牵头责任单位:房地产科

配合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主要职责:房地产科牵头,住房中心协助提供本市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图片资料。

 7.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设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牵头责任单位:信访办

配合责任单位:房地产科、住房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质安站

主要职责:信访办牵头提供反映我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列举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的说明报告。

 8.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议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推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议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情况报告(包括图片资料)。

9.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牵头责任单位:建管科

配合责任单位:房地产科、科设科、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建管科牵头提供反映我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情况的说明报告(包括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提供我局开展诚信行业、诚信企业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

10.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局工会、市园处、重点办

主要职责:局(党)办提供我局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情况的图片资料;局工会提供我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图片资料;市园处、重点办提供我局未移交的街道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数据表格。

11.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我市开展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的具体举 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

12.逐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牵头责任单位:市园处

主要职责:牵头联系市城管执法局配合提供说明我市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的说明报告。

13.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

配合责任单位:科设科、市园处、重点办、规划院

主要职责:科设科、市园处、重点办、规划院各自从规划设计、道路建设等方面提供说明我市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的情况;配合统计城市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数据表格)。城建科牵头汇总。

14.双拥共建

牵头责任单位:政工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报告。

15.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牵头责任单位:质安站、散办

主要职责:质安站、散办各自提供反映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主要内容的说明报告。

16.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单位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我局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文明单位创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情况报告和图片资料。

17. 创建活动常态化。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局(党)办、质安站、住房中心、供水中心、审批科、档案馆

主要职责:此条主要体现在建筑工地围挡规范化和窗口单位。城建科牵头提供说明职责范围内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常态化情况,以及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扰民行为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城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创城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局审计督查科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人,将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责任单位在认真抓好各自任务的同时,还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对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局创城办要做好协调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有效促进创城工作全面推进。

(三)卡牢节点,加强督导。各单位、各科室要卡牢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我局创城工作不丢分,不落后。审督科要加强局创城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城市建设管理科
2020年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05

次点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9年版)、《2020年德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部分任务分工》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建设三个城市”的总目标和总要求,以创城工作为统揽,对标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理念,实施七大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着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人文魅力、发展活力,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顺利进行,成立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建科),负责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创城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我局为主要责任单位的工作内容

1.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地方历史文化相承接、与本地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在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突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倡导使用公筷、展览道德模范事迹、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其中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牵头责任单位:质安站

主要职责:牵头做好创城期间市区建筑工地(包括旌阳区和经开区管辖工地)基本情况统计,负责按创城资料报送要求提供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的图片资料(包括工地名称、地址等信息的实景照片),及时上报建筑工地文明工地建设情况总结,牵头做好对旌阳区、经开区、罗江区建筑工地的创城督导工作。做好建筑围挡突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倡导使用公筷”的公益广告宣传的资料收集(包括文字总结和图片)。

2.做好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履职尽责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资料收集(包括文字总结和图片资料)。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科设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本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供说明本市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

4.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完善。

牵头责任单位:重点办

主要职责:重点办提供说明我市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以及老城区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情况报告。

5.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牵头责任单位:供水中心

主要职责:提供我市不断改善供水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6.建成区绿地率≥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

主要职责:牵头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给出有关这两个指标落实情况的意见和评价。

7.市辖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市园处

主要职责:市园处加快完成市中心城区4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城建科牵头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给出有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意见和评价。

8.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供水中心

主要职责:供水中心做好出厂水质监测、检测工作,保证出厂水质安全合格,并配合城建科联系省级主管部门对我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水质给出意见和评价。

9. 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旧村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村镇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我市旧村改造的具体举措和投入资金的情况报告。

10.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牵头责任单位:重点办、市园处

主要职责:各自对标做好未移交道路等项目的日常维护,加强、加快与城管执法局工作对接,尽快完成项目移交。

11.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建有志愿者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住房中心、供水中心、审批科、档案馆

主要职责:窗口单位对标做好迎接创城点位实地测评相关工作,并提供窗口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图片资料。

12.社区(小区)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牵头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主要职责:配合社区、督促物管企业对标做好小区迎接创城点位实地测评相关工作。

(二)我局为配合责任单位的工作内容

1.开展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印制发放文明市民手册等宣传资料,普及文明礼貌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制定我局《2020年创城工作宣传方案》,提供说明我局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印制和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的情况总结和图片资料,并提供我局发放宣传资料的封面照片和内容照片。

2.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提供反映我局开展传承家风家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的说明情况、图片资料。

3.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提供我局广泛发动群众推荐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帮扶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宣传的情况。(包括相关文件、图片资料等)

4.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统计我局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提供我局开展文明引导、帮扶等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的总结材料包括现场照片;提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的图片资料;以及我局获得国家、有关部委荣誉称号的佐证材料。

5.网络文明建设,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局(党)办牵头提供我局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广泛参与网络公益活动的网络截图。

6.制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

牵头责任单位:房地产科

配合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主要职责:房地产科牵头,住房中心协助提供本市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图片资料。

 7.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设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牵头责任单位:信访办

配合责任单位:房地产科、住房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质安站

主要职责:信访办牵头提供反映我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列举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的说明报告。

 8.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议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推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议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情况报告(包括图片资料)。

9.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牵头责任单位:建管科

配合责任单位:房地产科、科设科、局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建管科牵头提供反映我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情况的说明报告(包括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提供我局开展诚信行业、诚信企业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

10.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局(党)办、局工会、市园处、重点办

主要职责:局(党)办提供我局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情况的图片资料;局工会提供我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图片资料;市园处、重点办提供我局未移交的街道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数据表格。

11.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我市开展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的具体举 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

12.逐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牵头责任单位:市园处

主要职责:牵头联系市城管执法局配合提供说明我市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的说明报告。

13.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

配合责任单位:科设科、市园处、重点办、规划院

主要职责:科设科、市园处、重点办、规划院各自从规划设计、道路建设等方面提供说明我市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的情况;配合统计城市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数据表格)。城建科牵头汇总。

14.双拥共建

牵头责任单位:政工科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报告。

15.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牵头责任单位:质安站、散办

主要职责:质安站、散办各自提供反映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主要内容的说明报告。

16.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局(党)办

配合责任单位:局有关科室、单位

主要职责:提供说明我局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文明单位创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情况报告和图片资料。

17. 创建活动常态化。

牵头责任单位:城建科、局(党)办、质安站、住房中心、供水中心、审批科、档案馆

主要职责:此条主要体现在建筑工地围挡规范化和窗口单位。城建科牵头提供说明职责范围内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常态化情况,以及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扰民行为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的情况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城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创城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局审计督查科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人,将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责任单位在认真抓好各自任务的同时,还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对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局创城办要做好协调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有效促进创城工作全面推进。

(三)卡牢节点,加强督导。各单位、各科室要卡牢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我局创城工作不丢分,不落后。审督科要加强局创城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主办: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蜀ICP备11003374号蜀公网安备 5106030251066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6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