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社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较快,在活跃市场、促进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着经营行为不规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为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将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
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局近期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房地产中介行业营商环境,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二、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无从业资格,未依法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人员依法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房地产中介机构受托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严禁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规定销售商品房和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我局将依法核实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网签资格、暂缓预售许可,加大现场巡查力度。
三、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登记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互联网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到机构所在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办理网站备案,并到服务覆盖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我局将通过“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的公示。未依法申请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将被列为黑名单,并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提醒群众防范交易风险,审慎选择中介机构。被列为黑名单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将进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必查名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从业人员实名服务管理
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办理备案和从业人员变动时,要提供本机构所有人员信息。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中介机构印章,并由房地产中介人员签名。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中介人员签名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挂牌上岗。
五、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建立健全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争议处理规则;推行行业质量检查,公开检查和处分信息;定期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督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资信评价体系和房地产中介房源、客源信息共享系统,增强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自觉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