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第十六条规定及市发改委有关要求。
二、申请条件: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鲜章,格式详附件1、2)
2、发改委备案通知书或立项、可研批复(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鲜章,一份存档,一份提供专家评审使用,下同)
3、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方案图纸、总平图、规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4、地勘报告(原件2份)
5、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相关结构、水、电计算书等)和初步设计图纸(原件2套,电子图1份)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类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标准和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其中,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6、属绿色建筑的,应当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及相关资料
7、属特殊设防类(甲类)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8、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环保、人防、消防、卫生防疫、安全生产、水务、交通等)批准内容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备案意见。
9、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进行抗震专项论证的工程,应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报审。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准备所需资料,向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由住建主管部门统筹做出审查安排。(各区(市、县)住建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
(三)专家审查完成后,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评审会议。会后建设单位对接完成资料补正、复审等手续。
(四)审查通过的,专家组正式书面审查意见送达主管部门后,由住建主管部门印发专家组意见函,并通知申请单位取件。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专家审查、修改补正时间不计入)
六、办理地点:
属市本级管理的项目办理地址: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921室科技和设计科。
七、联系方式:
电话:科技和设计科0838-2550165;0838-2553917
网址: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zjj.deyang.gov.cn/







